问题 | 什么情况递交取保候审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有资格向司法机关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首先,如若相关人员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如果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处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后并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再者,如若相关人员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实施取保候审后也并不会对其他人产生危险;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