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经过哪些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通常需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有权亲自或通过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其次,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关于取保候审的请求后,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有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且该决定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最后,公安机关在接到取保候审的决定后,应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对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进行严密的监督,以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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