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弄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具备符合法定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则可以依法向办案单位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后,需要向公安机关及其他司法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需要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方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当事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被单独判处罚金刑的情况;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的情况;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转为取保候审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