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解除和撤案是一起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能否撤销案件须由司法机构依据其进一步的调查情况来决定。
倘若经调查并无犯罪事实存在,且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责,则应予以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后,务必于三日内将该决定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是指相关法律机构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不予羁押的处置方式。 对于应当逮捕的人犯,若发现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罪行相对较轻者,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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