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安取保候审了,后来交到检察院批捕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准进行逮捕,那么当事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的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犯罪嫌疑者在获取取保候审阶段遭到了逮捕批准,那么当事人就必须被移交至看守所予以羁押。 所谓羁押,实则为对当事人进行收押之意。 当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者时,应撰写相应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附上案件所有的卷宗材料与证据,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交进行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在执行抓捕行动时,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核结论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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