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费是不是不当得利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护费是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须有一方受有利益;须他方受有损失;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须无合法根据。均符合收取保护费的行为特点,收取保护费一般按照涉嫌敲诈勒索罪处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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