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起诉状后要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起诉状后,要针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分别采取相应的对策。
对确凿无疑的事实,属于合理要求,并且自己能够接受的应当及时联系原告进行和解。 对于原告无事实根据的要求、不合理的要求,律师以多年律师执业经验告知当事人: 被告方切忌置之不理,而应积极准备,收集相关的证据,及时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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