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是多少元一亩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公正性及合理性,我国在征收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时实行以下规定:
1、土地补偿费及安置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将依照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的统一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拟定与公布; 2、针对安置抚慰金的具体金额,也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来制定公布,同时,县级及其以上各级地方政府有义务将被征地的农民切实纳入到相应的养老以及社会保险体系之中; 3、在涉及征收除农用地外的其他各类土地、地表附属物及青苗等相关补偿问题上,其赔偿标准同样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级的部门进行拟定,而对于其中农村居民所拥有的房屋,应遵循“先补偿再搬迁”与“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居民的个人意愿,可考虑采用重新划拨宅基地构建新居、提供安置房或是现金补偿等多种方式给予公正且合理的补偿,同时也应对由于征收行为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进行全面补偿,以保障农村居民居住权以及合法的房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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