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果园一亩地能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涉及到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时所需支付的土地补偿款以及安置款的具体计算标准,应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在经过深入研究与评估后,依据公布实施的区域性综合地价来最终确立。
2、关于安置款的具体数值标准,同样需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认真评估并公开宣布后才能执行,同时,县级以上地区的政府有义务将那些遭到征地的农民朋友们纳入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保障网络中去。 3、当对不属于农用地范围内的其他类型土地、地面附属物及其青苗等财产进行征收时,其补偿标准则需要由省级、自治区级以及直辖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以明确制定。 而对于其中的农村居民住宅部分,应该秉持“先补偿后搬迁”以及“居住条件得以改善”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可以采用重置宅基地建设住宅、提供安置房或者现金等货币形式进行公正、合理的赔偿,并对因此引发的搬迁、临时安置等相关费用也必须充分考虑并妥善做出补偿,以此确保农村居民的居住权利得到有效维护,同时保障他们所拥有的住房财产权益得到依法确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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