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的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土地所有权收归国有所产生的赔偿问题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偿金、附属物补偿金以及青苗补偿金。
1.在各个级别,对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额度及标准,均由市、县级政府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批准后,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形式予以明确。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必须保证给予公平且合理的赔偿,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并且其未来的生活也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同时,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2.在确定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这是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的重要依据)时,需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作为参考。
3.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无法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偿费的数额。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