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行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存在且已经到期的,这就要求将来债权与债务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明确,并且履行期限已然届满; 其次,债务人有义务去行使但又未能去行使尚未到期债务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在他应该以及能够行使的债权面前表现得消极甚至不愿采取行动; 再者,这种贬抑之举已经严重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例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各项权益,这些都使得债权人无法直接代为行使。 总而言之,债权人若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必需同时满足以上几项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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