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嫁的女儿有权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问题涉及诸多复杂因素,因此,关于父母房产如若遇遭拆除,女性能否享有拆补分配权利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列举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供您参考:
1.在父母的房产遭到拆迁之际,倘若父母依然维持在世状态,那么所面临的拆补补偿权利应该由父母全权支配。 这主要是因为房屋被列为征拆对象时,其属性归于被征拆者所有,亦即房产其所有权应归属父母; 2.当父母的房产遭遇拆迁并在日前提走前,不幸离世,倘若他们生前曾留有遗嘱明确表明将房屋分享或赠予女儿的话,那么女儿方可获得相应的拆补补偿权利。 对于遗嘱的有效性必须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条件; 3.如若父母在生前未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或赠予的情况下,女儿们仅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享受到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的顺位和权益规定如下述图例所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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