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求偿权以谁的名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公司作为承担责任的一方在完成对被保险人的理赔义务之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获得在赔偿限额之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索赔的权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代表自身权益,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提出索赔要求。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弥补自身因为进行保险赔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要想顺利地行使这一替代性的求偿权力,必须满足多种特定的条件,例如保险事故确实是由于第三者所致,而且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拥有指向赔偿请求的法律依据; 同时,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相应数额的保险金等等。 除此之外,在行使这项“替代性”的求偿权力时,其范围也仅限于保险公司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那部分保险赔偿金的金额。 总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其核心旨意在于尽力平衡保险合同中各参与方的利益关系,以期能够有效维护整个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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