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赔后被保险人起诉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保险人因拒赔事宜而提起诉讼时,保险公司应对之作出妥善且有效的处理措施,其流程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环节:
首先,保险公司需于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详细阐述自身所持有的答辩观点及理由; 其次,结合被保险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与具体事实情况,保险公司有必要精心准备各种证据资料,如真实有效的保险合同、严谨明确的保险条款、详细完整的投保单、清晰可辨的保险费支付凭证、详实可靠的事故现场照片、权威公正的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完备齐全的理赔申请材料等等,以此来充分证明自身拒赔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再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参与庭审活动,详细陈述事实真相,提供有力证据,展开激烈辩论; 最后,若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败诉,则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赔偿责任,同时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根据判决结果,迅速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款项,并在企业内部开展全面的复盘工作,深入剖析拒赔决定的法律依据及其合理性,从而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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