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在三十日内未履行理赔责任且未能给予明确回复,贵方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保险公司需最迟于三十日内在完成审查工作后向贵方发出通知。 如遇保险公司作出不予理赔之决定,则应向贵方提供书面通知。 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贵方可随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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