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妈妈不来看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离婚后妈不来看孩子,这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以考虑的解决方式: 一、沟通协商 首先,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主动且心平气和地与妈进行沟通。 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比如在一个安静的咖啡馆或者家中,让彼此能够放松地交流。 坦诚地询问妈不来看孩子的具体原因,也许她是因为工作太忙,生活压力大,或者存在一些误解。 在沟通中,要明确地提醒她,作为父母,对孩子有着探望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她的关爱。 通过这样的沟通,看是否能协商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促使她主动去探望孩子。 二、寻求亲属协助 可以请双方的共同亲属,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出面协调。 这些长辈在家庭中往往有着较高的威望,他们可以和妈耐心地谈心,从亲情的角度劝导她多关心孩子,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长辈们还可以帮助安排一些探望的具体事宜,比如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等。 三、法律途径 如果前面的方法都没有效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意愿、妈不探望的原因等,作出相应的判决,督促妈履行探望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方,一直不来看孩子小静。小朱尝试与小李沟通协商,询问原因并提醒其探望义务,但小李仍未行动。小朱请双方长辈协助劝导,小李依旧不配合。小朱遂考虑以小静名义起诉小李要求其履行探望义务,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应履行探望义务。 案情分析: 1、从沟通协商角度看,小朱主动沟通合理,但小李未积极回应,忽视了对孩子的关爱,未履行应尽义务。 2、寻求亲属协助方面,长辈劝导无效,说明小李可能存在固执或其他特殊原因,但这不能成为其不探望孩子的正当理由。 3、从法律途径来讲,依据法律规定,小李有探望小静的权利和义务,若法院判决其履行,小李应遵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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