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去哪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其司法管辖权归属应为被告的常驻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级人民法院行使。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若在被保险人和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保险交易合同文本中有明确规定仲裁作为争议处理途径的条款,那么就不得再向相关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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