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保险利益驳回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保单订立之时,投保方或被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没有确立实质性的保险权益,那么在涉及保险纷争的相关司法程序中,法院极有可能裁定驳回其申诉请求。
究其原由,保险权益乃构成保险合约的至关重要之元素,若缺失此要素,则保险合约将丧失其存在的基石与宗旨。 因此,在处理保险争议的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应当首要明确自身是否具备针对保险标的的保险权益,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及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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