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关于案件受理费用的计算方式,如果涉及到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内,则无需额外缴纳;
若超出五万元但未达到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比例缴纳1%;
当金额超过十万元时,则应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二)对于申请费用的计算方式,如针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所做出的有效裁决和调解书,以及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情况下提出的申请,其收费标准如下:若无具体执行金额或价额,则每份申请需缴纳50元至500元不等;
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低于一万元,则每份申请只需缴纳50元;
若执行金额或价额介于一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
若执行金额或价额高于五十万元但未达五百万元,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
若执行金额或价额高于五百万元但未达一千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
若执行金额或价额高于一千万元,则需按照0.1%的比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