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里面的不记免赔是什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计免赔险,作为一项重要的附加险种,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据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原本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免赔额的部分,现如今,将有保险公司负责进行赔偿。
尽管不计免赔险具备将被保险人因事故责任所需承担的免赔额度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功能,然而,对于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率以及针对某些特定事故的免赔率,该险种并无实际效用。 关于不计免赔的免赔率,若未能找到责任人,则其绝对免赔率设定为30%; 而若超出投保约定范围,还会额外增加10%的免赔率。
法律依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九)款
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五)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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