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间接损失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保险补偿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相关规定,根据各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轻重进行分配。
当保险事故发生之时,投保人有义务竭尽全力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以降低或避免可能产生的损失。 而一旦保险事故确实发生,为了保护保险标的本身并尽可能地减轻其损失程度,投保人必须支付相应的、合理的费用。 这些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但其数额需在保险标的实际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并且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上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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