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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原单位不赔偿吗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工伤问题时,即使公司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相关保险,但仍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特别是当因治疗需要使员工暂时无法进行工作,即所谓的“停工留薪”期间,无论公司是否已为员工购买保险,均必须按照月度标准按时向该员工发放其应得的工资收入。
另外,在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受伤员工的福利待遇亦不应受到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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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5: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