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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见的财产保险合同类型是什么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众多的财产保险合同中,大部分都属于实践性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并不将投保方支付保险费用作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仅需使双方法定权益主体就合同的核心条款协商一致,合同便能正式生效。
在此过程中,投保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缴纳保险费用的责任,这既体现了投保方对自身利益的保障意识,也凸显出保险公司对于合同执行情况的关注与保证。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如此,在保险人承担起合同生效后对保险标的的承保责任之后,即使在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用之前的那一阶段,保险人均须全权对合同标的物负有最终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
投保方应当维护被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在清除。
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个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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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