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买保险如果房子塌了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地震或其他类似灾害情况下,导致住房毁坏与坍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对相关保险合同所涵盖的损失进行补偿,这需要根据相关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及相应法规予以确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自然灾害所引发的财产损失,通常并未列入多数保险产品的理赔范围之内。对于由于不可预知、无法避免且克服的特殊情形——如天灾、地变等因素,从而给他人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和损失,按照一般的法律原则,相关责任人并不需要对此类事件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则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来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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