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改装配件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个问题并不确定。若保险事故并非由于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或者加装的设备引发事故而发生,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得拒绝赔偿。通常情况下,如果机动车的使用者对车辆实施了改装或加装设备,他们便需要承担向保险公司告知该行为的义务。保险公司会在所提供的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如需进行改装或加装设备,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是学术界普遍认可的所谓改装、加装通知义务。设定这一义务的主要原因在于,机动车的改装和加装可能会导致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提升。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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