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绝理赔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保险公司坚持不进行赔付,通常情况下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驾驶员并未取得合法的驾驶资质或是在饮酒后驾车; 其次,被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由于受害者蓄意行为导致的; 第三种情况,则是指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遭到盗窃或者抢劫期间内发生事故; 再者,保险合同所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以及被保险人所拥有的机动车辆上的财产;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进行赔付。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保险公司未能按照上述条款及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除了要支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之外,还应该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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