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到前车保险赔不赔钱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车辆碰撞导致受损时,交强险主要用于赔偿对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而非自我损失。所谓交强险,乃是指由各家保险公司为其所承保的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方(不包含本车上的驾乘人员及投保人)带来的人身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类别,同时也是责任保险的一个重要分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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