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什么条件能提请行政复议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下列条件的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受理:有明确的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尚未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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