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如何取消行政诉讼的委托人
分类 行政类-行政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书面报告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明确规定:
“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7: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