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当事人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诉讼当事人上诉的条件是:
1、上诉人必须适格。 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 3、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能够提出上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对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所作出的裁定。 4、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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