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举事实没证据怎么处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普通民事纠纷案件而言,仅需满足原告具备法定资质且被告身份明确、诉讼请求及事实根据详实这三项基本条件,便能递交至相应的人民法院审理;即便在无充分证据情况下,法院亦将依法予以受理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遵循的乃是立案登记制度。 按照该制度规定,法院仅对诉讼材料进行形式性审查,而非实质性审查。 换言之,证据并非立案的必要条件,但其对于案件胜诉与否具有关键作用。 此外,若一方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或诉讼请求,但经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后,法院仍有权予以采纳。 如遇证据不足情形,当事人亦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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