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欠的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破产后,所有因破产而被拖欠的员工工资将会被给予优先偿还照顾。
根据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在清偿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依据以下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企业所欠付的员工工资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 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企业需要对所欠员工工资进行详细的核算和统计工作。 清算小组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顺序,动用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支付员工工资。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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