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细则的明确规定,凡在正常工作日以及规定工作地点里,由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遇诸如暴力威胁等突发意外状况而造成的人身损害,皆可被认定为工伤范围之内。
其次,当员工及其直属亲人或公司方面对此类处理结果持有异议,或者就工伤鉴定的最终结论存在争议时,他们有权利发起行政复议程序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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