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由哪里承担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以下明确规定:
1.工资承担主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需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合理的治疗和恢复时间,同时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比如受伤部位特殊、恢复难度大等,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 不过,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评定伤残后的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确保职工能得到持续的医疗保障,安心恢复健康。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停工留薪接受治疗。单位起初按原工资待遇支付,但3个月后以经营困难为由降低其工资。小朱伤情严重,12个月后经鉴定需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却拒绝延长。小朱评定伤残后,单位未按规定发放伤残待遇。 案情分析: 1、停工留薪期内,按规定用人单位应承担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降低小朱工资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 2、小朱伤情严重,经鉴定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单位拒绝延长不符合法律要求。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单位未发放是违法行为。 4、若期满后小朱仍需治疗,应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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