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下,一般来讲,举证责任是由加害方来承担的。
在这种责任形式里,关键之处就在于,不管加害方本身有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最终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那么就必须要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说,在那些环境污染的侵权案件里,加害方就有责任去证明自己的行为跟环境污染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要是无法证明这一点,那他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无过错责任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受害人在维权过程中不用那么费力去举证,从而能更轻松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不过呢,具体到实际情况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会因为不同的法律规定以及不同的案件情况而有所变化。 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法律也许会规定由受害人来承担一部分的举证责任。 总之,对于无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这件事,必须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进行确定。 通常情况下,加害方是需要承担起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样的举证责任的。 案情回顾: 小朱的工厂排放污水,导致附近河流污染,影响了小丽的水产养殖。小丽起诉小朱,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证明其工厂排污行为与河流污染及小丽损失间无因果关系。 案情分析: 1、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由加害方小朱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小丽的合法权益。 2、但举证责任分配可能因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变化,若存在特殊情形,法律规定小丽可能需承担一部分举证责任,具体要依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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