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污染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列举了几种常见的污染环境的行为表现:
1.噪音污染,指生产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超过国家所设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且对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学习以及休息造成严重滋扰。 2.空气污染,这种情况下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过了危险水平,并且对生态系统及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主要源自于工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以及能源产业等领域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气体。 3.水污染,这是由于某种特定物质进入水体后,引发了水质在化学成分、物理特征、生物学表现乃至放射属性等多方面发生变化,进而对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损害。 4.其他形式的污染,包括土壤污染、光污染(如强烈阳光照射对物体表面颜色产生影响)以及电磁辐射污染等。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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