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责任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 交通事故和工伤在某些时候会产生竞合的情况。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在北京等省市,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 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二、工伤认定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三、关于工伤认定情形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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