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答辩状真实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行政答辩状真实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一)首部 即标题,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 (二)正文 1、当事人栏: 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去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然后,再另起一行逐一列出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2、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某因何项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例如:“答辩人对原告 (公民的姓名,或者法人、其他 组织名称)提起 (案由,即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或者写:“答辩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 提起 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3、答辩部分。答辩的论点和论据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大体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就案情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所叙述的案件事实经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首先必须明确提出,予以纠正,以正视听。如果起诉状中所说的事实存在,也应当明确表示,说明事实没有出入。 (2)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进行答辩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这条规定,可以按照案情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答辩方法: ①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正确的,则明确指出原告起诉无理。必须针对原告起诉的论点,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案情事实,列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摘引其相应的条款,进行辩驳,说明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正确的。 被告如果是复议机关,还须阐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根据及其对原告是否有利。 ②认为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欠缺的,先就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部分,根据事实、证据以及法律和法规进行答辩,然后再实事求是地说明具体行政行为也存在某些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 ③已经发现或者认识到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确属不当的,在答辩状中不再进行答辩,可以直接承认原告起诉的理由和请求正确,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受诉人民法院将对该项行政诉讼暂停进行,等待原告在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提出撤诉。届时,原告即使不提出撤诉,也将根据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变更诉讼请求。 (3)就法定程序方面进行答辩 (4)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和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部分撤销,还是表示愿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尾部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 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单位全称;另起一行,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再另起一行依次列写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然后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四)附项写明: (1)本答辩状副本 份; (2)证物或书证 (名称) 件; (3)(法律和法规名称)复印件 份。 遇到需要书写行政答辩状的时候,务必严格按照上述的格式书写。如果自己感觉写不明白的,可以考虑由自己的律师代写。里面的内容缺一不可,缺少可能对自己的庭审产生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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