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劳动合同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般只要劳动者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是不能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 1、提早告诉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情况下,可以协商一同解除相关劳动合同: (一)员工因病不能上班或者无法满足公司最低要求的情况或者不服从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不能按照公司预设计划开展工作的,经过培训后仍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情况,可以解除相关劳动合同。 (三)因客观情况无法协商的可以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2、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相关合理的经济补偿: (一)员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正当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根据劳动法告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最终一致协商通过解除合同。 (三)公司依法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单位,公司根据劳动法中相关规定和办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而终止劳动部分或相关合同的; (七)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等相关规定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月工资平均水平高于用人单位(公司)所在直辖市、直辖区和地区的市级重要部门公布的相关地区,市,区前年度普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三倍的情况,公司(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当按照普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倍数额按时支付,公司向劳动者(员工)依法支付的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最高只能12年。所说的月工资水平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其工作时间内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这份劳动合同终止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水平。 一般来说,劳动者如果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想要离职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跟用人单位书面打报告,或者是双方协商之后就可以离职,但用人单位不能够在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和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属于违法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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