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企业贷款的规定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公司法对企业贷款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公司法》没有对借款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第一百四十九条等法条间接作出法律解散。 条件要求: 1、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 2、企业在商业银行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5、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和银行有关规定。 二、公司歇业后责任怎么承担? 公司歇业无疑是法人终止的一种情形,公司歇业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应无疑义。因此,负有清算公司之责的主体(以下称清算主体)如果不尽清算之责,债权人可以起诉该清算主体,人民法院也可以判令清算主体履行清算义务。至于是否可以起诉公司的开办者、股东,则取决于公司的开办者、股东是否为清算主体。综上所述,公司歇业后的诉讼问题可以总结如下: 第一,公司歇业后,如公司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组为诉讼主体,可以起诉应诉。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的应以清算组为被告。 第二,公司歇业后,被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应以清算主体为被告。 第三,公司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债权人起诉歇业公司可以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被告。 企业申请贷款必须要遵循法律规定,公司协议是终止法人权利的一种情形,公司歇业之后,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组是诉讼主体,可以起诉或应诉,如果公司存在债务的,需要及时归还。公司歇业之后没有办理注销登记,也没有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债务,公司和清算主体,会成为共同诉讼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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