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幼儿园自己摔倒受伤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幼儿园在大多数情况下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这意味着,倘若幼儿园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那么它就无需对孩子的受伤等情况承担责任。 反之,若幼儿园未能尽到应尽的职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幼儿园有责任确保园内的环境是安全的,比如地面要做好防滑处理,各类设施都不能存在安全隐患。 一旦因为幼儿园的设施存在瑕疵而导致孩子摔倒受伤,那么幼儿园肯定要承担责任。 孩子自身是具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假如孩子因为自身的过错而导致摔倒受伤,像在园内嬉戏打闹等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根据孩子的过错程度来适当减轻幼儿园的责任。 要是有第三方实施侵权行为导致孩子受伤,比如其他孩子推搡等,那么侵权方自然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如果幼儿园在这个过程中未尽到管理职责,那么它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总之,在实际情况中,到底幼儿园应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仔细的判断和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的孩子在幼儿园玩耍时摔倒受伤。小朱认为幼儿园地面防滑措施不到位致孩子摔倒,要求幼儿园担责。幼儿园则称孩子是与小李的孩子嬉戏打闹时摔倒,应减轻自身责任,且表示已尽管理职责。双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幼儿园不能证明地面防滑处理等符合安全标准,即无法证明已尽管理职责,需对孩子受伤承担责任。 2、若孩子确因与他人嬉戏打闹摔倒,应根据孩子自身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幼儿园责任。 3、若存在第三方推搡等侵权行为,侵权方担责,幼儿园未尽管理职责则承担补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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