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有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动物致害责任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尽管原饲养人已经放弃了对该动物的所有权,但是这种损害的事实正是由于这种放弃所有权的行为所造成的,这正是原饲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理学基础。 逃逸的动物也是,逃逸的动物并不是所有人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而是暂时丧失了对该动物的占有,所有权关系并没有变化。 如果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咨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