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 可以,此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 说到非婚生子女,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不是法定夫妻所生的子女,换句话说,就是未婚生育的子女。 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被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 《民法典》第1054条明确规定: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 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 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宣告。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使双方当事人对认定婚姻无效都无异议,也无权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 被确定为无效婚姻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据此,无效婚姻对财产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首先是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的原则是个人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二)协商不成,则照顾无过错方 (三)夫妻财产共有制不适用于无效婚姻的财产纠纷。 无效婚姻对子女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点: (一)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二)无效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仍应当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我国的法律依旧会维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因为孩子的出生是无罪的,孩子本身无罪,我国法律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社会不得歧视非婚生子女。 这就体现了我国的人道主义精神。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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