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多少钱? 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定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离婚索要精神损失赔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婚内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精神损失赔偿争议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离婚精神损失赔偿争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五、离婚精神损失赔偿争议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于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过离婚的精神损失赔偿多少钱,所以,对于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要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才能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对方没有任何过错行为的,离婚时彼此间都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赔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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