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面积包含院子面积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拆迁补偿面积包含院子面积吗 房屋拆迁时,院子不算该房屋的拆迁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按照房屋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楼房按照各层房屋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房屋使用面积计算:按照每间房屋踢脚以上的内墙水平面积计算;因此,综上来看,房屋拆迁时,院子不算该房屋的拆迁面积。 二、拆迁补偿金的项目包括哪些费用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三、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哪些步骤 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6、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 7、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四、拆迁安置不公平怎么举报 拿到证据到当地拆迁管理行政部门和人民政府进行投诉即可;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五、拆迁补偿不公平申请行政诉讼的方法是什么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拆迁补偿的面积都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来计算, 一般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被拆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如果对于拆迁补偿面积包含院子面积吗的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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