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方法是什么?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贪污罪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也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只侵犯单位所有财产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6、犯罪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占有的财产数额较大,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对于单位来说,只要发现职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侵占了单位的财产,就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二、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1、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对象不尽相同、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既包括钱,也包括物;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资金。 (2)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故意内容是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完全不打算归还;而挪用资金罪的故意内容只是暂时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准备日后归还。 2、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相同点主要有: (1)犯罪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侵犯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3)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三、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主观方面不同、客观方面不同、侵犯的对象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不同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客观方面不同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侵犯的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侵犯的客体不同 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性质不同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贪污行为,也不得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实施了前一种行为的公民,可能会被认定犯了贪污罪。侵占了单位财产的职员,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职务侵占罪。如果对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分方法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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