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采取强制执行。 执行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 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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