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故意伤人罪取保候审请求会被受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涉嫌犯故意伤人罪取保候审请求会被受理吗? 1、故意伤人涉嫌犯罪取保候审请求不一定会被受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与下列“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1)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2)同案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人员; (3)可能遭受被取保候审人侵害、滋扰的人员; (4)可能实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影响诉讼活动的人员。 二、公安办理的取保候审谁来解除? 1、公安办理的取保候审,可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是法院来解除。 (1)案件若处于侦查计算,则由公安机关解除。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解除,处于审判阶段,由法院解除。 (2)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对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具体办理解除手续。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2、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 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 三、取保候审期间会中止侦查吗? 1、取保候审期间不会中止侦查。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案件侦查。因此,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会有以下几种处理: (1)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被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后,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可以再次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也可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如果经过侦查,仍然没有查清事实,证据也不充分的,公安机关会解除取保候审,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案件到此终止; (3)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可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解除取保候审,案件也到此终止; (4)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在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种实践中占绝大多数,比例大概在90%左右。 2、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经过审查,也会有以下几种处理: (1)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会作无罪不起诉,这种占比非常少; (2)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作有罪不起诉,这种比例大概在10%至20%左右,所以要尽量争取; (3)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作出存疑不起诉; (4)对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有起诉必要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实施的故意伤人行为,若是被认定为犯了故意伤害罪,那么有可能会被拘留,被拘留者只有是满足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被取保候审。对涉嫌犯故意伤人罪取保候审请求是否会被受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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