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国家拆迁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国家拆迁怎么赔偿? 国家征地拆迁没有赔偿金,拆迁房屋时应该支付下列补偿金: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国家拆迁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 (二)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 (三)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 三、国家拆迁必须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1、服从国家利益原则。 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要维护国家利益,服从统一安排,不得任意拆迁;被拆迁人要服从国家建设需要,按时搬迁。 2、符合城市规划。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 3、保护合法权益。 要用法律形式确定房屋拆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禁止非法拆迁和违法拆迁,按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或补偿;同时被拆迁人也应当按补偿安置协议搬迁。 四、国家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裁决流程有哪些?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国家拆迁赔偿跟拆迁补偿的适用条件是不一样的,违法拆迁房屋不仅要支付赔偿金,相关责任人还有可能被行政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拆迁补偿也不能一概而论,各地规定的拆迁补偿方案不可能完全相同,被拆迁人是有权利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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