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20类包括什么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商标第20大类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家具; 2、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3、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4、镜子、画框及部件; 5、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6、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7、非金属牌照; 8、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9、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10、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11、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12、非金属家具附件; 13、垫,枕; 14、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实验室用特种家具、医用特种家具、床单和枕套以及鸭绒被等。 一、商标注册流程如下: 1、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向国家商标局递交申请书; 2、国家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向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申请审核失败,国家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申请人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并告知详细的驳回理由; 3、如果审核成功,该注册商标会在中国商标网上正式公告,3个月公共期满后无任何异议,国家商标局下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必须具有显著性; 3、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标志; 4、如果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不能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商标不得与已经被撤销的,或者注销不满1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总的来说,商标注册类别中第20类的内容是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商标20类包括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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